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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上一字第 112180056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15 日
相關法條: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承銷商申報受輔導公司基本資料作業辦法 第 2 條 (112.02.15)
  • 要  旨:
    修正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承銷商申報受輔導公司基本資料作
    業辦法之附表及「股票上市申請書」,並自即日起施行
    

    主    旨:修正本公司「股票上市申請書」及「證券承銷商申報受輔導公司基本資料
              作業辦法」附表「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如附件,自即日起施行,請
              查照。
    正    本:各證券承銷商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含附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中
              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
              聯合會(含附件)、全國律師聯合會(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
              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
              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上市二部(含附件)、秘書部(含
              附件)
    相關圖表:
  • 股票上市申請書.PDF
  • 股票上市申請書.DOC
  • 證券承銷商對受輔導公司 年 月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PDF
  • 證券承銷商對受輔導公司 年 月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DOC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