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修正「建立證券商資通安全檢查機制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證券 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修正對照表」等如附件,自公布日起實施,請查 照。 說 明:一、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 年 7 月 18 日金管證券字第 1 120346778 號函同意照辦。 二、旨揭內容係為落實「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轉型執行策略」策略二,重 視資訊安全防護機制之建立,強化證券商定期評估核心營運系統及設 備,確保營運持續、韌性能力等之相關規範,請配合修正貴公司內部 控制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正 本:各證券商總公司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中華民國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 件)、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 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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