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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交字第 112001757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20 日
相關法條: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股票零股交易辦法 第 3 條 (111.08.15)
  • 要  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 112.11.27  起盤中零股交易試算行
    情資訊揭露間隔時間由 10 秒鐘縮短至 5  秒鐘
    

    主    旨:盤中零股交易試算行情資訊揭露間隔時間由 10 秒鐘縮短至 5  秒鐘,並
              自 112  年 11 月 27 日起實施。
    依    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  年 9  月 19 日金管證交字第 1120355805 號
              函及本公司上市股票零股交易辦法第 3  條。
    公告事項:考量盤中零股撮合間隔時間已縮短至 1  分鐘,為同步提升市場資訊即時
              性,使投資人有更充分且透明之資訊,作為買賣時之參考,爰將盤中零股
              交易試算行情資訊揭露間隔時間由 10 秒鐘縮短至 5  秒鐘,並自 112
              年 11 月 27 日起實施。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