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增列已上市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得為上市認購(售)權證(含牛熊 證)標的證券,自即日起實施。 依 據:本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 10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增列已上市之 2 種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得為上市認購(售)權 證(含牛熊證)標的證券: (一)國泰台灣領袖 50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代號:00922) 。 (二)復華台灣科技優息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代號:00929) 。 二、增列後得為上市認購(售)權證(含牛熊證)標的證券之指數股票型 基金共 111 種,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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