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上一字第 113000612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5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第 43-1 條 (112.06.28)
  •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第 1 條 (113.01.30)
  • 公開發行公司網路申報公開資訊應注意事項 第 5 條 (113.04.15)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 第 3 條 (113.04.15)
  • 要  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修正「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
    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 3  條、「公開發
    行公司網路申報公開資訊應注意事項」第 5  條之附件「公開發行公司應
    申報項目」及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獨立董事)簽署確知法令之聲明書
    

    主    旨:公告修正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
              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 3  條、「公開發行公司網路申報公開資
              訊應注意事項」第 5  條之附件「公開發行公司應申報項目」及董事(監
              察人、經理人及獨立董事)簽署確知法令之聲明書如附件,請查照。
    依    據: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  年 4  月 8  日金管證交字第 11303
              37070 號函同意備查,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
              份申報辦法」施行。
    公告事項:旨揭修正案除「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
              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 3  條第 2  項第 22 款自即日起實施外,
              餘修正自 113  年 5  月 10 日起實施。
    相關圖表:
  • 「公開發行公司網路申報公開資訊應注意事項」第五條附件公開發行公司應申報項目修正對照表.PDF
  • 「公開發行公司網路申報公開資訊應注意事項」第五條附件公開發行公司應申報項目修正對照表.DOC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三條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三條修正條文對照表.DOC
  • Statement of Independent Director (upon election).PDF
  • Statement of Independent Director (upon election).DOC
  • 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PDF
  • 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DOC
  • Declaration of Director (Supervisor) of ___________ Company.PDF
  • Declaration of Director (Supervisor) of ___________ Company.DOC
  •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聲明書.PDF
  •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聲明書.DOC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0  年 11 月 17
      日臺證上一字第 1000036275 號公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