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修正「建立證券商資通安全檢查機制」、「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 規範」、「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查核明細表等如附件,自公布日起實施 ,請查照。 說 明:一、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 年 5 月 9 日金管證券字第 1 130338557 號函同意照辦。 二、旨揭內容係依金融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於 111 年完成之「證券 業資安治理成熟度評估報告」,由本公司、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共同研議後,就風險評鑑管理、通訊 作業管理、事件處理策略、新興科技應用、資產分類控制及委外作業 管理等面向之相關規範進行修正與強化。 三、請配合修正貴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正 本:各證券商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中華民國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 件)、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 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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