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商字第 115250199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5 年 07 月 21 日
相關法條: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 第 10 條 (115.04.14)
  • 要  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增列已上市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
    交易基金得為上市認購(售)權證(含牛熊證)標的證券,增列後共 117
    種,並自即日起實施
    

    主 旨:增列已上市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得為上市認購(售)
    權證(含牛熊證)標的證券,自即日起實施。
    依 據:本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 10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增列已上市之 2 種指數股票型基金及 2 種主動式交易交易基金得
    為上市認購(售)權證(含牛熊證)標的證券:
    (一)第一金太空衛星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代號:00910) 。
    (二)凱基台灣 TOP 50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代號:009816) 。
    (三)復華台灣未來 50 主動式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代號:00991A
    )。
    (四)群益台灣科技創新主動式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代號:00992A
    )。
    二、增列後得為上市認購(售)權證(含牛熊證)標的證券之指數股票型
    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共 117 種,詳如附件。
    相關圖表:
  • 附件.PDF
  • 附件.XLS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