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上一字第 104001387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15 日
相關函釋:
  • 臺證上一字第 1021804989 號
  • 臺證治理字第 1130009339 號
  • 要  旨:
    參考主管機關 103.09.22  發布之「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核心原則」、修正
    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規章與守
    則等規定,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範例
    

    主    旨:檢送修正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範例(如附件),供
              貴公司參卓,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主管機關)104 年 7  月 13 日金管
                  證審字第 1040026188 號函辦理。
              二、主管機關為利公司於設計及執行、自行評估或會計師受託專案審查公
                  司內部控制制度時有所遵循,前已修正發布內部控制制度各組成要素
                  之判斷項目,嗣本公司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為服務
                  上市、上櫃、興櫃及公開發行公司,共同委託專家參考主管機關 103
                  年 9  月 22 日發布之「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核心原則」、修正發布之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規章與守則
                  等規定,研修旨揭參考項目範例。
              三、本公司前以 102  年 10 月 15 日臺證上一字第 1021804989 號函檢
                  送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範例,自即日廢止。
    正    本:各上市公司、各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含附件)、中華民國會
              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含附件)
    相關圖表: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PDF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2  年 10 月 15
      日臺證上一字第 1021804989 號函,自即日廢止。
    2.本筆資料,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 5  月 24
      日臺證治理字第 1130009339 號公告,自即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