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範例如附件,供公司參酌,請 查照。 依 據: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 年 5 月 22 日金管證審字第 1130341582 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一、配合金管會於 113 年 4 月 22 日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 制制度處理準則」及「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 ,上市(櫃)公司應將永續資訊之管理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並將其列 為年度稽核計畫之稽核項目。 二、經參考國內外對永續資訊管理實務做法、永續資訊內部控制發展趨勢 、實現對永續報導之有效內部控制(ICSR):透過 COSO 《內部控制 - 整合架構》建立信任與信心等,本公司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共同修正旨揭範例,協助企業依實務狀況建立永續資訊管 理之內控制度。 三、本公司前以 104 年 7 月 15 日臺證上一字第 1040013874 號函檢 送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範例,自即日廢止。另考 量建立永續資訊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需有一定期間配合調整,爰請公 司配合公告事項一之相關法令施行日期辦理。 四、有關永續資訊之規範及揭露範例等相關資源,請至「公司治理中心」 (https://cgc.twse.com.tw/)或「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專區」 (https://isds.tpex.org.tw/IFRS/)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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