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契約準則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Listing Contracts for Securities
第 四 章 附則
第 七 節 指數投資證券
指數投資證券發行人申請指數投資證券上市,其上市契約應載明申請上市 之指數投資證券名稱、發行日期、發行單位數、發行總額及上市期間。 上市指數投資證券嗣後如有增減或內容變更,其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之指 數投資證券上市申請書,或指數投資證券內容變更申請書所載之上市指數 投資證券增減或內容變更事項,亦為指數投資證券上市契約之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