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辦理客戶委託保管及運用其款項操作辦法 英
Operating Rules for Custody and Investment of Funds by Securities Firms on Behalf of Customers
第 五 章 附則
證券商及其負責人、受僱人違反本辦法之規定時,得由證券交易所或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依其相關章則之規定辦理。
本辦法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擬訂,報奉主管機關核定後公 告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