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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參考範例 

Sample Template for XXX Co., Ltd. Procedures for Handling Material Inside Information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1 月 12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四 章 異常情形之處理
第 14 條
(異常情形之報告)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如知悉內部重大資訊有洩漏情事,
應儘速向專責單位及內部稽核部門報告。
專責單位於接受前項報告後,應擬定處理對策,必要時並得邀集內部稽核
等部門商討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做成紀錄備查,內部稽核亦應本於職責進
行查核。
第 15 條
(違規處理)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採取適當法律措施:
一、本公司人員擅自對外揭露內部重大資訊或違反本作業程序或其他法令
    規定者。
二、本公司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對外發言之內容超過本公司授權範圍或違
    反本作業程序或其他法令規定者。
本公司以外之人如有洩漏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情形,致生損害於本公司
財產或利益者,本公司應循相關途徑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