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法令規章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作業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the Operation of the Joint Credit Information System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08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證券交易

歷史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作業辦法(民國 96 年 03 月 12 日)
歷次修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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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辦法依據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九條之三訂定之,為加強證券商徵信授
    信品質,以維護交易市場之安全,證券商及本辦法所定機構使用本公
    司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之資料作業時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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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為因應證券商徵信作業需要,本公司建置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提供證
    券商查詢,內容如下:
(一)個人基本資料:身分證字號(或法人之統一編號)、姓名。
(二)個人負面資料:「持偽造、變造身分證或冒名開戶及被冒名開戶之
      名單」、「交付偽造、變造上市(上櫃)證券之名單」、「為證券
      商訴訟案件之被告,經判刑確定之名單」、「投資人違約(含:集
      中交易市場、櫃檯買賣市場普通與信用違約及期貨交易市場違約、
      法人違約戶之負責人姓名)、結案名單」、「主管機關依證交法第
      五十六條解除職務人員之名單」。
(三)個人授信資料:
      1.「信用交易」部分:總授信額度(含:「融資(券)總授信額度
        (級距)」、「融資融券餘額(金額揭露至萬元)」、「投資人
        單日最高買賣額度係包含普通及信用交易之合計額度」)。
      2.「借貸款項」部分:(1) 借貸契約數、(2) 核定之融通額度
        (萬元)、(3) 實際使用額度(萬元)、(4) 屆期未清償餘
        額(萬元)。
      3.「有價證券借貸」部分:(1) 證券借貸戶數(含:證券商及證
        金公司)、(2) 可借券總額度(萬元)(含:證券商及證金公
        司)、(3) 借券餘額(仟元)(含:證券商及證金公司)、(
        4) 借券中心借券餘額(仟元)、(5) 借券違約註記(含:證
        券商、證金公司及借券中心)。
(四)其他:「五日開戶達三戶以上名單」、「全權委託戶開戶數」、「
      全權委託委任投信投顧之家數」、「委託他人代理買賣之開戶數」
      、「實際開戶數名單(含:普通、信用及期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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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提供及查詢個人資料之機構包括證券商、證券金融公司及主管機關指
    定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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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提供及查詢個人資料之方式均透過電腦連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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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個人資料使用之限制:
 (一) 個人資料僅供前開機構辦理授信作業之參考,除法令規定者外,不
      得作為授信准否之唯一依據。
 (二) 查詢所得個人資料僅限內部參考,不得對外公開或移轉、借予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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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本辦法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同  意  書
本人同意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
及證券主管機關所指定之機構,得依法令規定蒐集、電腦處理或國際傳遞
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並由  貴公司將本人個人資料傳送至台灣證券交易
所及櫃檯買賣中心。
此  致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同意書人: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