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法令規章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財務業務稽核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85 年 02 月 12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歷史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財務業務稽核作業要點(民國 76 年 01 月 14 日)
歷次修正日期:
1
一  本作業要點依  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頒行之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第
    十一條及 (75) 台財證 (二) 字第○○八三四號函訂定之。
2
二  證券商之半年度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原則上本公
    司採書面審查,但必要時得就其重點派員實地複核。
3
三  證券經紀商設置之內部稽核人員,應依「內部稽核實施細則」自行查
    核並作成報告,本公司不定期派員考核。
4
四  證券經紀商財務業務之稽核:專業經紀商部份,本公司不定期派員查
    核,其分公司得視情形需要,作重點檢查。
    兼營經紀商及分支機構部份,必要時查核其業務作業情形。
 (一) 財務方面之查核:
      1 會計事項之處理與其有關會計及交易憑證暨帳簿之設置與紀錄等
        ,是否依照證券商統一會計規程辦理。
      2 庫存現金、活期存款、是否與帳列相符。
      3 支票存款:核對銀行存款餘額,並與銀行存款證明及對帳單核對
        ,如有差異須編製四欄式現金調節表。
        交割款項是否依規定於一家銀行設立專戶。支票及印鑑是否妥善
        保管,有無牽制。
      4 定期存款:核驗定期存單是否有質押情形。
      5 短期投資:核對帳冊,並實地盤點數量是否與帳列相符。
      6 特別準備金:核對帳列與提撥金額是否相符。動支前是否經審查
        小組通過。
      7 委託人未領支票是否紀錄並妥善保管。
      8 全額交割買賣之股票是否依規定於受託時收足款券。
      9 實地盤點受託買進暫時留存之股票,並查核委託人逾期未領之股
        票是否依規定送復華公司集中保管。
 (二) 業務方面之查核:
      1 抽查業務憑證之製作及應行記載事項是否按規定辦理。
      2 開戶作業是否依規定辦理。
      3 受託買賣作業是否依規定辦理。
      4 營業日報表是否依規定時間分送。
      5 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副本及委託人開戶名冊是否按規定時間彙
        送。
      6 憑證及有關單據等資料是否妥善管理及裝訂。
5
五  專業證券經紀商款券收付作業之稽核:
 (一) 款項收付之查核:
      1 款券收付作業是否分工負責,相互勾稽。
      2 對委託人交割之款項是否按規定在交割專戶收付,當日收進之款
        項是否當天全數存入專戶。
      3 查核當日交割款項收付情形,除與各該收付項目及專戶銀行對帳
        單核對外,並編製四欄式現金調節表。
      4 支票開具紀錄之核對。
      5 查核應付委託人之現金是否依規定限額給付。
      6 核對委託人未領支票之紀錄及保管情形。
      7 已委由銀行代委託人開立帳戶辦理價款收付者,其處理情形。
      8 其他。
 (二) 股票交割之查核:
      1 實地盤點當日交割暫時留存之股票。
      2 當日交割款券收付各項憑證及報表資料之勾稽。
6
六  本公司每次查核後,填具查核報告呈請  總經理鑒核。
7
七  本作業要點未定事項,悉依本公司章程、營業細則及有關規定辦理。
8
八  本作業要點報請  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