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實施全面款券劃撥制度注意事項
Directions for the Full Implementation of the Book-Entry Transfer System in the Centralized Securities Exchange Market
一百十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修正之第 7 點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五月一日起 實施。
六、因買賣證券而支付或收取之款項,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得以匯撥(匯款 )方式完成交割者外,均適用第一項至第三項關於開立存款帳戶及收 付款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