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買賣辦法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Trading of Call (Put) Warrants
認購 (售) 權證買賣申報價格,以一認購 (售) 權證單位為準,其升降單 位如下: 認購 (售) 權證每單位市價未滿五元者為一分,五元至未滿十元者為五分 ,十元至未滿五十元者為一角,五十元至未滿一百元者為五角,一百元至 未滿五百元者為一元,五百元以上者為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