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附認股權有價證券買賣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the Trading of Securities with Warrants
附認股權有價證券每日之升降幅度,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非分離型附認股權特別股: 漲停價格=當日開盤競價基準x(一+七%)+(標的證券當日漲停 價格-標的證券當日開盤競價基準)x認股比例 跌停價格=當日開盤競價基準x(一-七%)-(標的證券當日開盤 競價基準-標的證券當日跌停價格)x認股比例 二、非分離型附認股權公司債: 漲停價格=當日開盤競價基準x(一+五%)+(標的證券當日漲停 價格-標的證券當日開盤競價基準)x認股比例 跌停價格=當日開盤競價基準x(一-五%)-(標的證券當日開盤 競價基準-標的證券當日跌停價格)x認股比例 三、認股權憑證: 漲停價格=當日開盤競價基準+(標的證券當日漲停價格-標的證券 當日開盤競價基準)x認股比例 跌停價格=當日開盤競價基準-(標的證券當日開盤競價基準-標的 證券當日跌停價格)x 認股比例 前項所稱之當日開盤競價基準,準用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五十八條之三第二 項第一及二款規定。但初次上市之附認股權有價證券,得以初次上市參考 價格計算,依第七條規定辦理後之價格。 前項所稱初次上市參考價格,依下列方式決定之: 一、非分離型附認股權特別股及非分離型附認股權公司債,採上市前之公 開銷售價格。 二、認股權憑證依下列公式計算之: 認股權憑證發行價格x(認股權憑證上市日標的證券當日開盤競價基 準÷認股權憑證發行日標的證券當日開盤競價基準)x(認股權憑證 上市日行使比例÷認股權憑證發行日行使比例)。 第一、三項所稱之標的證券當日開盤競價基準依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五十八 條之三規定辦理。 第一項第一款計算當日升降幅度之基準,如當日特別股為除息、除權交易 日或減資恢復交易日,依本公司營業細則等相關規章所訂之基準辦理。 第一項漲跌停價格之計算均為正數;升降幅度經換算後,未滿最小升降單 位者,以最小升降單位計,且價格以跌至最小升降單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