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 英
Supplementary Provisions to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for Review of Securities Listings
本準則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七條 之一第一項第三款所稱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市場名單如下: 一 紐約證券交易所 (美國) 。 二 美國證券交易所 (美國) 。 三 那斯達克證券市場 (美國) 。 四 倫敦證券交易所 (英國) 。 五 德意志證券交易所 (德國) 。 六 泛歐巴黎證券交易所 (法國) 。 七 義大利證券交易所 (義大利) 。 八 泛歐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 (荷蘭) 。 九 多倫多證券交易所 (加拿大) 。 十 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 (澳大利亞) 。 十一 東京證券交易所 (日本) 。 十二 大阪證券交易所 (日本) 。 十三 新加坡證券交易所 (新加坡) 。 十四 吉隆坡證券交易所 (馬來西亞) 。 十五 泰國證券交易所 (泰國) 。 十六 南非約翰尼斯堡證券交易所 (南非) 。 十七 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證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