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有價證券買賣得為融資融券額度暨借券賣出額度分配作業要點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the Allocation of Limits for Margin Purchases and Short Sales and for Sales of Borrowed Securities Permitted for Securities Trading
一、依據主管機關頒訂之「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六條規定暨「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與 102 年 12 月 3 日金管證交字第 1020049612 號令與 104 年 1 月 7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30052647 號令訂定。
二、融資及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與證券金融公司辦理交割款項融 資交易有價證券本日餘額達前開標準第六條所定暫停融資買進之比率 (以下稱限額)之八成時,本公司於次一營業日即進行分配;融券及 借券賣出交易有價證券本日餘額達前開令規定之比率(以下稱限額) 之八成時,本公司於次一營業日即進行分配,前述各項分配計算方式 如下: (一)融資及證券業務借貸款項與交割款項融資: 1.融資配額: 各融資證券商及證券金融公司各該有價 證券本日融資張數餘額之總和 ─────────────────×(限額-本日餘額) 各融資證券商及證券金融公司各該有價 證券本日融資張數餘額及各證券業務借 貸款項證券商各該有價證券本日證券業 務借貸款項擔保品張數餘額與證券金融 公司各該有價證券本日交割款項融資擔 保品張數餘額之總和 2.各授信機構可分配融資張數: (1)融資配額足以分配每授信機構(不含次一營業日開辦融資融券 業務證券商)一張者,先分配一張,剩餘張數︰ 各融資證券商及證券金融公司 各該有價證券本日融資張數餘 額 ─────────────×(融資配額-授信機構家數) 各融資證券商及證券金融公司 各該有價證券本日融資張數餘 額之總和 (2)融資配額不足以分配每授信機構(不含次一營業日開辦融資融 券業務證券商)一張者: 各融資證券商及證券金融公司 各該有價證券本日融資張數餘 額 ─────────────×融資配額 各融資證券商及證券金融公司 各該有價證券本日融資張數餘 額之總和 3.證券業務借貸款項配額: 各證券業務借貸款項證券商各該 有價證券本日證券業務借貸款項 擔保品張數餘額之總合 ──────────────×限額-本日餘額) 各融資證券商及證券金融公司各 該有價證券本日融資張數餘額及 各證券業務借貸款項證券商各該 有價證券本日證券業務借貸款項 擔保品張數餘額與證券金融公司 各該有價證券本日交割款項融資 擔保品張數餘額之總和 4.各授信機構可分配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擔保品張數: 各證券業務借貸款項證券商各該 有價證券本日證券業務借貸款項 擔保品張數餘額 ──────────────×證券業務借貸款項配額 各證券業務借貸款項證券商各該 有價證券本日證券業務借貸款項 擔保品張數餘額之總合 5.交割款項融資配額: 各證券金融公司各該有價證券本 日交割款項融資擔保品張數餘額 之總和 ──────────────×(限額-本日餘額) 各融資證券商及證券金融公司各 該有價證券本日融資張數餘額及 各證券業務借貸款項證券商各該 有價證券本日證券業務借貸款項 擔保品張數餘額與證券金融公司 各該有價證券本日交割款項融資 擔保品張數餘額之總和 6.各授信機構可分配交割款項融資擔保品張數: 各證券金融公司各該有價證券本 日交割款項融資擔保品張數餘額 ──────────────×交割款項融資配額 各證券金融公司各該有價證券本 日交割款項融資擔保品張數餘額 之總和 (二)融券及借券: 1.借券配額: 本日借券賣出餘額 ────────────── ×(限額-本日餘額) 本日融券、借券賣出餘額之總和 但配額數未達上市股份之 1.5%者,以 1.5%計算之。 2.融券配額: 本日融券餘額 ────────────── ×(限額-本日餘額) 本日融券、借券賣出餘額之總和 3.各授信機構可分配融券張數: (1)融券配額足以分配每授信機構(不含次一營業日開辦融資融券 業務證券商)一張者,先分配一張,剩餘張數︰ 各融券證券商及證券金融公 司各該有價證券本日融券張 數餘額 ────────────×(融券配額-授信機構家數) 各融券證券商及證券金融公 司各該有價證券本日融券張 數餘額之總和 (2)融券配額不足以分配每授信機構(不含次一營業日開辦融資融 券業務證券商)一張者: 各融券證券商及證券金融公 司各該有價證券本日融券張 數餘額 ────────────×融券配額 各融券證券商及證券金融公 司各該有價證券本日融券張 數餘額之總和 (三)證券商開辦融資融券業務之首日,其分配額度依下列計算方式自證 券金融公司項下扣撥: 證券金融公司當日分配額度 ──────────────────────── 證券商開辦融資融券業務首日之前一日代理證券商家數 (四)前開融資、融券及借券分配計算方式之限額及分配計算後如有未足 一交易單位之部分不予計算及分配。 (五)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或證券金融公司有第四點超過分 配之情事致扣減時,扣減部分將併入計算重新分配予其他證券金融 公司及證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