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應依證券交易所業務規章規定,檢具相關書件向 證券交易所申請許可。 境內、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向證券商申請開戶買賣有價證券,應檢具證券交易所許可函件, 並於完成開戶手續後,由證券商函報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備查。 境內、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之資格條件,由證券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