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 法規分享知識庫
近期修訂
法令規章
主題分類
綜合查詢
首頁
申請書表
English
RSS
詞彙查詢
操作手冊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相關法條
名稱:
公司法
(民國 95 年 02 月 03 日)
第 247 條
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 額。 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前項餘額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