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投資機構直接投資國內證券之總額度,由財政部洽商中央銀行同意後訂定之。 每一外國專業投資機構直接投資國內證券之最高及最低限額,由證券主管機關訂定之。
外國專業投資機構直接投資國內證券,其投資範圍以左列為限: 一﹑上市公司股票。 二﹑上市受益憑證。 三﹑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及一般公司債券。 四﹑其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定之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