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發行人 (以下簡稱發行人) 應依其會計事務之性質、業務實際情形及 發展,暨管理上之需要,釐訂其會計制度。 前項會計制度之內容,應依發行人所營業務之性質,分別包括總說明;帳 簿組織系統圖;會計科目、會計憑證、會計簿籍與會計報表之說明與用法 ;普通會計事務處理程序;成本會計事務處理程序;銷貨、採購、收款、 付款與倉儲管理辦法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