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所稱股權衍生性商品,係指其價值衍生自股票、股價指數、指數股 票型基金之衍生性金融商品。 證券商與交易相對人從事股權衍生性商品交易,其標的須符合本規則附件 三證券商經營結構型商品連結標的資產範圍中股票、股價指數、指數股票 型基金等股權相關標的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