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稱融資者,指證券商對其客戶融通資金之謂;稱融券者,指證券商對其客 戶融通證券之謂。 主管機關得視國內經濟、金融情形及證券市場狀況,限制證券商申請辦理 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應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擬訂業務操作辦法,規定融資融券股票股權之行使、股息所得稅之扣繳 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處理等事項,於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行之。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應依前項業務操作辦法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