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民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條
為協助上市上櫃公司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並促進證券市場健全發展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券交易所)及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檯買賣中心)爰共同制定本守則,以
資遵循。
上市上櫃公司宜參照本守則相關規定訂定公司本身之公司治理守則,並於
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