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民國 103 年 11 月 07 日)
第 1 條
(訂定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協助上市上櫃公司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提供其建立良
好商業運作之參考架構,特訂定本守則。
各上市上櫃公司宜參照本守則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其適用範圍及於其子公
司、直接或間接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其他具有實質
控制能力之機構或法人等集團企業與組織(以下簡稱集團企業與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