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證券商受託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作業辦法 (民國 105 年 12 月 23 日)
第 2 條
證券商受託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業務(以下簡稱定期定額業務),
應依證券交易法令、本作業辦法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證券交易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檯買
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券商公會)相關章則、
辦法、公告、函示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