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資通系統安全防護基準參考指引 (民國 111 年 04 月 26 日)
第 1 條
(目的)
為強化證券商、期貨商及投信投顧業者之資通安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金融資安行動方案」強化金融業資安防護能力,針對資通系統安全
議題,擬定資通系統安全防護基準參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