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查詢被繼承人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帳戶或交易資料作業程序 (民國 111 年 06 月 17 日)
第 3 條
三、投資人查詢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帳戶或交易資料收費標準如下:
(一)申請人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公司,或經由證券經紀商以通訊方式申
      請查詢者:
      1.僅查詢開戶資料者,每人次收取作業工本費及電腦處理費新臺幣
        (以下同)300 元。
      2.僅查詢交易資料或同時查詢開戶及交易資料者,每人次收取作業
        工本費及電腦處理費 500  元。
      3.65  歲以上長者為申請人親自至本公司查詢被繼承人之開戶或交
        易資料,免收費用。
(二)現場查詢資料繳費,或以通訊方式申請,匯款至國泰世華銀行館前
      分行(013) ,戶號: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帳號 00103
      0912922 ;發票將以電子郵件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