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民國 113 年 03 月 11 日)
第 120 條
本公司向買賣雙方證券商收取經手費,其費率由本公司會同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
證券承銷商依第五條第二項委託本公司辦理業務,其處理費由本公司會同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