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參與投標應依規定格式(如附件一),填寫投標單,以網際網路方 式填送至「承銷有價證券競價拍賣系統」,或得至開戶證券商總(分)公 司營業處所設置之終端設備辦理。 投標人依第九條公告之規定,應繳交之投標處理費、投標保證金由證券經 紀商通知往來銀行依第三十三條或第三十四條所訂日期,自投標人銀行帳 戶扣繳。 投標人投標後,投標單不得撤回或更改。 證券承銷商得向得標人收取得標手續費,並準用第二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