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上市上櫃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進修體系機構認可審核原則 (民國 113 年 01 月 19 日)
第 3 條
三、初次申請認可為進修機構者,應檢具以下所列文件函送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
(一)進修機構認可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
(二)進修機構設立登記證影本乙份。
(三)最近一年機構之結算申報書影本乙份。
(四)專職人員勞保卡影本或在職證明文件。
(五)由地方政府建管或工務單位核發之當年度有效之「建築物防火避難
      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結果通知書」影本乙份。
(六)由地方政府消防單位核發之當年度有效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書收執聯」影本乙份。
(七)具使用一年以上之訓練場地使用權證明影本乙份(如:所有權狀或
      租賃契約)。
(八)教務規章。
(九)前二年度及當年度實際辦理訓練課程資料(包含課程名稱、內容大
      綱、講師個人學經歷、已辦理班次、時數及人次)。
(十)預定一年內辦理課程之工作計畫(包含開課程名稱、內容大綱、課
      程日期、時數與講師個人學經歷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