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Offshore Banking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第 6 條
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向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融
資時,應依照向國外銀行融資之有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