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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Stock Exchanges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11 日
第 7 條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之董事、監事,應於證券交易所收到本會發給許可之核
准通知後,始得就任。
董事就任後,應即依法成立董事會及選任董事長,並擬任經理人及業務人
員,報請本會核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