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Information to be Published in Annual Reports of Public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1 日
第 22 條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亦應逐項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