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Information to be Published in Annual Reports of Public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1 日
第 6 條
年報之封底應刊載下列事項:
一、公司印鑑。
二、公司負責人之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