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Offering and Issuance of Securities by Securities Issuer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第 58 條
發行人履行認股權義務時,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關於股票發行價格不
得低於票面金額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