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Offering and Issuance of Securities by Securities Issuer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第 60 條
前條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除不印製實體者外,於正式交付前,應經簽證機
構依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辦理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