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英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Offering and Issuance of Securities by Securities Issuers
發行人申報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於發行辦法中訂定下列有關事項: 一、發行條件(含發行價格、既得條件、發行股份之種類及員工未符既得 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 二、發行總額。 三、員工之資格條件。 四、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五、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前項申報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超過一年未 發行之餘額仍須發行時,應重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