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Offering and Issuance of Securities by Foreign Issuer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第 64 條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後,應依本會規定事項辦理公告申報。
前項公告申報事項由本會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