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登錄公債申購配售作業要點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the Subscription and Allotment of Book-Entry Central Government Bonds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4 月 09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其他有價證券
第 10 條
證券經紀商於受託申購後,應將申購委託輸入本公司電腦主機。本公司將
於配售前,將銀行存款不足無法如期扣繳申購處理費及重複申購之資料逐
筆予以剔除。
證券經紀商申請撤銷或變更前項申購申報應透過電腦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