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發行日上午,將完成繳交認購價款申購人之中央登錄公債帳號及
認購數量相關資料,分送各所屬清算銀行,並將轉撥至各清算銀行之認購
數量相關資料送中華郵政。
本公司於發行日與中華郵政約定時間,將該次中央登錄公債配售之認購價
款轉入中華郵政指定銀行帳戶。
中華郵政收到本公司認購價款後,依第一項本公司提供該次認購相關資料
,將中央登錄公債由本公司中央登錄公債帳戶,轉撥至各清算銀行之本公
司中央登錄公債帳戶。
各清算銀行依第一項本公司提供該次認購相關資料,將中央登錄公債由本
公司中央登錄公債帳戶,撥入申購人中央登錄公債帳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