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契約準則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Listing Contracts for Securities
認購(售)權證發行人申請認購(售)權證上市,上市契約內應載明申請 上市之認購(售)權證種類、發行日期、增額發行權證簡稱、增額發行權 證代號、行使比例、存續期間、標的或其組合、發行單位總數、發行價格 、履約價格(點數)、履約期間(或日期)、其他發行條件、流動量提供 者名稱及流動量提供者報價方式。 上市認購(售)權證嗣後如因發行計畫內容調整或變更,其經證券交易所 同意後之認購(售)權證上市申請書所載之上市認購(售)權證調整或變 更事項,亦為認購(售)權證上市契約之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