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egulations Governing Brokerage Contracts of Securities Brokers
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修正第 17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起 實施。
本準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本準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日修正公告之第二條第一 項第四款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外,自公告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