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辦理上市證券拍賣辦法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Auction of Listed Securities by Consignment
依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方法拍賣之證券,依下列順序及各買進委託 所報價格依次成交: 一 申報之買價較高者優先成交。 二 申報之買價相同時,按各委託申報數量之比例分配至整拍賣單位為止 。如尚有餘量,按電腦隨機排列順序依次成交,每筆委託以分配一拍 賣單位為限。 依前項順序依次成交數量總額未達公告拍賣數量時,由本公司洽商申請拍 賣證券商另定處理辦法。 拍賣委託人參加競買之申報,或低於宣佈拍賣底價之申報,或不能依第一 項規定為拍賣成交之申報,均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