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Share Repurchase by Exchange-Listed and OTC-Listed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15 日
第 11 條
公司依本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二款情事買回股份,作為股權轉換之
用者,應於轉換或認股辦法中明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