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附認股權有價證券買賣辦法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the Trading of Securities with Warrants
撮合成交時,買賣申報之優先順序依下列原則決定: 一 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申 報。 二 同價位之申報,依輸入時序決定優先順序,但開市前輸入之同價位申 報,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優先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