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系統與交易傳輸系統發生故障或中斷之處理措施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Measures for Handling Malfunctions or Telecommunication Disruptions in Trading Systems or Trading Transmission Systems
三、下列情事發生時,宣布恢復交易或停止交易: (一)經宣布部分暫停交易後,任何原無法撮合之有價證券,如能於收市 前一段時間恢復正常運作,本公司即宣布該有價證券恢復交易;否 則宣布該有價證券停止交易。 (二)經宣布全部暫停交易後,如任何有價證券能於收市前一段時間恢復 正常運作,本公司即宣布該有價證券恢復交易;其餘有價證券則繼 續暫停交易,若至收市前一段時間仍未有恢復正常運作,即宣布該 等有價證券停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