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英
Company Act
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增訂第 387-1 條條文,依第 449 條規定:自 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有限責任股東,不因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而退股。 有限責任股東死亡時,其出資歸其繼承人。